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說,補貼工資計劃預計最快5月中接受申請,6月發放津貼,承認要在短時間內推行,難以做到滴水不漏,如果規定企業不可以減薪,工作量會增加10倍。現行計劃,申請的僱主可以在1至4月,選擇其中一個月份作為申報資助的基礎,羅致光說,如果僱員在申報的月份後要放無薪假或者減薪,政府補貼僱員的資助,可能多過實際人工的5成,如果有僱主在今個月利用漏洞令自己受益更大,甚至作出欺詐,不排除不能夠以4月份用作領取津貼的基礎。

至於向有強積金供款的自僱人士派發一筆過7500元,羅致光指,初步構思是參考去年的強積金供款紀錄,如果戶口仍然有供款,即使是短期供款,仍然會考慮派發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