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指,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爲由訂立緊急情況規例的内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規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裁決有利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有效施政,特别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港澳辦發言人指,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内政,外國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法院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違背了他們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港澳辦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