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當中的工資補貼計劃,只能選定今年1月至3月其中一個月的人手去計算補貼額;並要承諾補貼期內的人手數目,不能低於今年3月的僱員數目。林鄭月娥指,近日聽到意見擔心僱主會在4月的僱傭安排做手腳,以獲取最大利益,因此決定僱主只能選擇以1月至3月其中一個月計算補助,她相信較多僱主會選擇疫情爆發前的1月,因為當時為應對農曆新年僱員人數應該最多。她強調,所有政府補貼只能用於僱員薪酬,不能用作租金等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