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提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是指香港仍然有沿襲自殖民地的法律可以運用,可以將這些法律強化,應對更多國家安全威脅。劉兆佳指,中央對香港作為國家安全威脅的迫切感近年不斷增加,駱惠寧的講話反映中央對香港政府和社會,在利用現有法律工具應對國家安全的力度和意志都不足,並提出要求。
他指出,有些法律界人士認為,沿自殖民地的陳舊法律可以直接或經修改後應用,但這些法律可能未足夠全面涵蓋保障國家安全的範圍,罪行定義亦不清楚,應用上有困難,更重要是法院是否願意接受陳舊法律作為政府檢控依據。他又認為,如果香港短期內不能完善原有法律機制,中央一定會出手,修改基本法、人大釋法、將全國性法律引入香港,專門為香港制定全國性法律和向特區政府發出行政命令等,都是中央能力所及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