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回應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批評本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不夠完善,他認為近幾年中央「事事都要管,事事都要發聲」,十分不智,沒有善用契機修補行政立法關係,反而將矛盾尖銳化。他在本台節目上表示,基本法廿三條只要求本港保障國家安全,並不等於一定要訂立新法例,強調現行本港法例有效遏止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社團條例、間諜罪、竊取國家機密罪等,只有「以言入罪」沒有涵蓋。
陳文敏又回應路透社有關本港司法獨立正受北京威脅的報道,指法律界普遍有相關憂慮,認為北京在過去一段時間,嘗試影響本港司法制度運作,包括釋法及肆無忌憚批評法官和裁決,難免令人覺得是施加壓力,質疑本港法庭的自主度逐漸被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