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社工呂智恆,就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警方處理反修例示威事件屬越權的司法覆核敗訴,需承擔訟費。呂智恆在庭外表示,法官認為監警會有權行使權力進行調查工作,重申監警會沒有傳召證人權力,過去只是根據投訴才跟進,不會主動調查。對於會否接受監警會先公開報告,呂智恆重申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他指明日會與律師開會討論法律觀點,期望可以上訴。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剛知道判決,仍要研究判詞,又指審視報告接近完成,會涵蓋至3月初的投訴,估計最快5月底可以完成整份報告,如果法院批准就會公開全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