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社工呂智恆,就監警會介入檢視警方處理反修例連串示威事件屬越權的司法覆核敗訴。法官指,監警會的審視工作並非進行調查,不認為監警會有越權。呂智恆表示,會研究是否上訴。
呂智恆早前入稟指,《監警會條例》並無授權監警會有調查權,認為監警會主動審視反修例示威是越權,要求法院撤回監警會的決定。監警會一方就指,他們並非調查事件,只是做研究,作出事實裁斷。監警會的首階段報告原訂1月公佈,但受到司法覆核影響而要延遲,早前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希望報告可以4月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