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社工呂智恆,就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警方處理反修例示威事件屬越權的司法覆核敗訴,需承擔訟費。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要研究判詞,又指審視報告接近完成,會涵蓋至3月初的投訴,估計最快5月底可以完成整份報告,如果法院批准就會公開全份報告。監警會發言人歡迎裁決,表示明白社會非常關注審視工作進度及報告,會方將盡快召開會議,決定發表報告安排。屆時發表的完整報告,將涵蓋去年6月9日、6月12日、7月1日、7月21日、8月11日及8月31日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相關事件,以及新屋嶺扣留中心及警員身份識別議題。
呂智恆在庭外重申,不同意監警會有主動調查的權力,會再研究法律觀點,期望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