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在多次反修例示威中,未有按照《警察通例》配合傳媒採訪,亦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警員未有展示警員編號等。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聆訊。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記者只是見證活動如實報道,沒有參與示威,警方理應分清示威者及記者,而警方對記者使用武力是非法及不能接受。代表答辯方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說,法庭不應單憑記協提交的記者證詞,便裁定警員曾向這些記者使用暴力,又說警方在多個公眾活動中,亦有不少措施協助記者採訪。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