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譴責部分立法會議員癱瘓立法會運作,被民派指違反基本法第22條;中聯辦今日發稿回應,發言人指,兩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並非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兩辦就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發聲,其正當性、合法性毋庸置疑,批評少數人身為法律專業人士拿第22條指責兩辦,是對基本法的故意曲解,也是刻意誤導社會民意。

對於公民黨郭榮鏗指,他主持內委會主席選舉並不違背議事規則,發言人指,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郭榮鏗的職責只限於主持內委會主席的選舉,但他惡意解讀規則,濫用主持權力,不但不積極主持主席選舉,反而刻意阻礙,導致半年時間仍未選出內委會主席,這種肆意拉布,顯然違反了議事規則,亦有違內務守則有關主持選舉的規定。當立法會不能正常履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中央當然不能坐視不管,必須過問及監督,這是依法治港、確保香港繁榮穩定,亦是維護市民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