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譴責部分立法會議員癱瘓立法會運作,被民主派指違反基本法第22條。特區政府回應指,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獲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有權力和責任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的正常運作、關於社會整體利益的事宜等重大事項,表達意見和行使監督權。

政府發言人指,立法會內委會經過半年達15次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港澳辦和中聯辦對此表達關注和提出意見,無論從憲制、管治和操作層面來說都是理所當然,完全符合一國兩制下的憲制秩序,並非干預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