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晚上回應,外界就警方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去年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遊行集會的評論。政府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任何人均不宜作出評論,以免引起公開討論,可能構成公審;任何人都不應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這類指控或會被視為企圖影響當局妥善地執行公職。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不公和失實的指控,以損害和詆毀本港刑事司法制度,必須強烈反駁。政府一向尊重和保障人權和自由,但該等權利並非絕對。

發言人同時重申,執法機關的調查工作和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律政司司長亦曾多次解釋,所有檢控決定是按可接納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而作出,不會有任何政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