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長陳肇始發出最新指示,所有就餐飲業務、表列處所及禁止群組聚集已實施的要求,延長14日,直至5月7日,同時在星期四,撤銷食肆顧客數目,不得超過座位總數一半的規定,但仍然限制最多4人一枱,以及每枱距離最少1.5米。


局方又表示,截至昨日凌晨零時,各執法部門共向35名違規營業,或未有遵守營業指示的餐飲或表列處所負責人提出檢控,其中一名酒吧負責人被法庭判監一星期;就禁止群眾聚集方面,執法部門發出了131張定額罰款告票,並向三宗涉嫌違反限聚令的個案提出檢控,各部門會繼續派員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