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的無牌酒吧負責人,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違反停業14日的禁令,以及無牌賣酒等3項罪名,被判監兩個月。而兩名分別24及33歲的酒吧職員,被控無牌賣酒罪成,各判監兩星期,緩刑一年。

案情指,警方星期日凌晨到屯門建發街一個工廈單位巡查期間,發現有人無牌賣酒,單位內當時另有18名客人消遣。3名被告當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