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就虛報被擄走案件,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高等法院拒絕發出上訴許可通知書,指案件無任何重大法律觀點可爭議,並拒絕林子健的保釋申請,他需即時繼續服刑。
林子健在2017年8月,聲稱被人在旺角擄走及暴力對待。警方經調查後,認為林子健報假案,控告他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控罪。林子健去年3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高院本月初駁回林子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