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日前就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判刑時,不應評論社會運動誰是誰非,而應該發出清晰訊息,不論政見,都要制止任何人使用暴力。張達明引用案例指,被告犯罪意圖無異於謀殺案,屬嚴重罪行,法官以判監6年作為量刑起點,是值得商榷,律政司有很強的理由尋求覆核。
法官郭偉健日前判案中被告入獄3年9個月,並表示理解被告犯案源於社會事件,形容被告事後認罪,仍然關心傷者,是情操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