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佔領中環案中,被判監8個月的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選舉法例中,要求法庭推翻被判監超過3個月的人,5年內不得參加立法會、區議會等選舉的規定,他亦發起眾籌,希望籌得100萬元。

黃浩銘認為,政治人物被判囚3個月以上很普遍,法庭應該尊重選民的決定,以開明態度審理今次覆核,但他不太樂觀,如果敗訴,他將要承擔訟費,因此委託「守護公義基金」協助眾籌;如果勝訴,他會將款項撥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