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信廉政公署,要求調查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與妻子。林卓廷說,報道指陶輝夫婦涉嫌經營無牌旅館及電壓穩定器業務,質疑兩人有否申報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林卓廷又質疑,警方一度扣留追查事件的記者,又擅自搜查他們的新聞材料,是濫用警權及公報私仇,質疑涉事警員同樣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