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內務委員會超過半年未選出主席,尋求外間法律意見,認為內會原主席李慧琼,在新主席未產生之前,有權有責召開會議,處理積壓事務,與立法會法律顧問去年10月的意見明顯不同。外間法律意見指出,內會目前情況是前所未見,原主席必須承擔持續的責任,確保內會工作不會因選舉過度延誤,而受到不適當干擾。李慧琼指,周五下午會召開內會,跟進最新的法律意見,她會在當日會議尾聲作出裁決。她又批評有人破壞議會傳統,敦促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盡快進入選舉程序。

郭榮鏗就批評,外間法律意見「離地」,破壞立法會傳統,看不到有原因,要摒棄立法會法律顧問的意見,又指不希望星期五的內會「鬧雙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