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內會主席李慧琼都認為,可以因應外間法律意見,採取行動恢復內會功能,政府表示歡迎,又指立法會至少有7項法案已經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當中《國歌條例草案》和《商標修訂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都已經提交審議報告,希望內會恢復運作後,可以安排將兩項法案,排在財政預算案後,交大會審議。她指,議員對法案有不同意見可以討論,但不應阻礙議會正常運作,尤其是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聲言要維持議會傳統,強調將法案交由大會審議就是符合傳統和正常的做法。

林鄭月娥又指,外間法律意見也指出內會討論的議案與主席選舉不相關,而且給人基於政治理由,故意拖延的感覺,相關的資深大律師都堅定認為李慧琼作為現任內會主席,有權有責可以處理內會事務,與政府過去的立場一致。她又指,外間法律意見和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有差異是正常,如果意見不合心意就批評是不中肯或離地,就有違香港一直尊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