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就禁止選舉管理委員會,公開讓市民查閱選民登記冊個人資料的案件,早前遭高等法院駁回,協會提出上訴,上訴庭展開聆訊,法官完成聽取各方陳詞,另定日期宣判。
代表協會的資深大律師上午陳詞時指,協會不是禁制選管會公開選民資料,亦接受公眾有權查閱,但認為應給予選管會有酌情權,處理選民要求隱匿個人資料的要求,選管會可接納或拒絕。不過,代表記者團體的資深大律師下午陳詞時指,在進行調查報道時,查閱選民登記冊確有實際需要,舉例在區議會選舉前,傳媒曾揭發種票事件,指同一地址只要有部分人獲准隱瞞資料,調查工作就會變得徒勞無功。至於選管會的代表大律師指,開放登記冊予公眾查閱,是考慮到措施的社會與政治影響後所作的決定,亦包含對資源運用的考量,法庭不應輕率插手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