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因主張民主自決及「捍衛『香港獨立』,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劉小麗提出選舉呈請,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在聽取各方陳詞後,決定擇日宣布裁決。
劉小麗的代表律師在陳詞時指,同在宣誓風波中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姚松炎,由功能組別轉戰九龍西直選,就獲同一選舉主任批准入閘參選。代表選舉主任的資深大律師指,若呈請人不符合《基本法》第104條的要求,就不得擔任相應公職,即使選舉主任的決定可能自相矛盾,但法庭有權作最後把關。劉小麗在2016年贏得立法會九龍西議席,但被裁定宣誓無效,撤銷議員資格,原來議席在前年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