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的主席選舉爭拗,尋求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的法律意見,兩人經審視《議事規則》及歷史背景後,認為立法會內委會原主席一旦成為主席候選人,就無權決定選舉主席以外的程序。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指,相關意見與立法會法律顧問的看法大致相同,若果李慧琼作為主席候選人,卻有權繼續主持會議,會有嚴重的利益衝突,亦無視《議事規則》限制濫權的原意,一旦開了壞先例,有關做法就能夠延伸至其他委員會,令《議事規則》崩壞。她批評建制派「輸打贏要」,不滿意立法會法律顧問的看法,就外聘其他法律意見支持他們濫權,非常不恰當。

內會在明日上午及下午舉行兩場會議,分別由郭榮鏗及李慧琼主持。郭榮鏗預料上午的會議,就主持人的職權範圍將有很大爭論,他認為下午的會議亦應該由他主持,並繼續選舉主席,但未有透露會怎樣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