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指,有意見認為律政司應以公眾利益因素,撤銷年輕犯案者的控罪,鄭若驊強調,律政司一直嚴格按照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每一個檢控決定,在考慮處理案件的方法時,都必定根據案情仔細客觀分析,再按相關原則決定,絕不能單靠犯案者的年齡這項因素。
鄭若驊又說,過去大半年發生的社會動盪,有未成年人士參與違法活動,有些作出暴力行徑,形容這種情況令人擔憂,一旦罪名成立留有案底,必定影響日後升學及就業前途。她指,或者有人誤以為使用暴力手段可以達成目的,但希望他們明白任何違法行為,最終都會帶來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