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調查發現,165間受社會福利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中,86間機構2018至19年度儲備水平多於營運開支的25%,出現「水浸」情況,但同時有28間機構錄得年度赤字,當中8間儲備總額是零,3間維持零儲備達至少4年。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理事長邱智恆指,社福機構貧窮懸殊,反映機構未能善用儲備,社署應加強監管,包括取消現時寄存戶口制度,規管社福機構的儲備不得高於營運開支25%,有額外儲備須歸還社署,社署亦應接管長期財赤和零儲備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