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編輯部強烈譴責警方昨日在旺角的驅散行動中,粗暴干預兩名記者合法採訪。聲明指,相關記者採訪期間即使已掛上記者證,並在行人路上拍攝,大批警員仍上前驅趕,前後包圍一眾記者,期間沒有指示記者可採訪的範圍和離開路徑,就要求記者蹲下,並無理向已被包圍的記者噴射大量胡椒噴劑。其中一名記者繼續拍攝,被警員阻止,同時將記者帶到後巷搜身和查問。警員放行記者時,要求記者在攝錄機前逐一講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展示記者證。
聲明強烈譴責警方粗暴對待記者的手法,尤其是要求記者蹲下和指令停止拍攝,指記者的採訪權利受到法律保障,要求警方必須解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