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釋保就業計劃細節,僱主申請計劃後,6至8月每月受薪人數不能少於3月的僱員人數。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如果僱員在3月時不受薪,僱主6至8月亦要支薪,否則可能不符合有關承諾,認為僱員最少會轉為有薪假期。他說,受聘人數減少的話,對僱主會有罰則,主要考慮違規程度及受影響人數,僱主減少聘請人數比例越高,罰則會越高;假如比例相同,但受影響人數有分別,例如大公司與小公司解僱同樣比例員工,大公司的罰則就會較高。
羅致光指,政府會公布申請僱主、僱員人數及津貼金額,會根據強積金受托人的資料去監察僱主是否履行承諾;假如僱主未用完所有資助,需要歸還政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指,計劃查詢電郵及熱線1836122明早開通,星期一至五朝九晚六運作,本月25日開始接受申請後,改為每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