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檢視市面上38款能量棒及小食棒的營養標籤,發現樣本間的營養含量差異頗大,當中超過9成樣本屬「高糖」、超過3成屬「高脂」。在被認為對身體較有益的成份方面,近4成半樣本為「高蛋白質」,4成為「高纖」。消委會指,能量棒及小食棒外觀及營養成分相近,兩者間亦無清晰定義,消費者只能單憑產品標示區分,或根據宣傳手法自行判斷,容易被混淆或誤導,提醒消費者注意這類食品的營養含量,特別是糖和脂肪含量,以免墮入高糖、高脂陷阱。即使樣本屬高蛋白質或高纖維,仍應留意運動時的進食方法,以免影響運動表現。

消委會又發現,7成樣本每條提供的能量,高於衞生署指引建議的125千卡,而能量棒樣本標示的淨重及能量亦普遍比小食棒高,提醒市民進食時要適可而止,以免致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