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就去年11月理大一帶的事件,在全港各區拘捕5男2女,連同去年拘捕後保釋候查的5人,合共12人被落案起訴參與暴動罪,下周一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12名被起訴的人士年齡介乎18至60歲,其中3人被加控「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另一人被加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