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共29人暴動罪,涉及去年8月底在深水埗警署外,以及去年11月在理大附近的事件。警方指,去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有大批示威者集結,無理會警方多次勸喻和警告,又有人向警署掟磚,及用鐳射槍射向警署人員,警方清場時拘捕18人,當中12人報稱學生,8人未成年,最細只有13歲,早前已經起訴3人暴動,經與律政司研究証據後,認為有足夠証據起訴其餘15人,今日拘捕當中12名早前踢保的人,並通緝另一名踢保的人,他們下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以便轉交區域法院審訊。

警方在審視証據後,又就去年11月理大一帶的事件,在全港各區拘捕7男2女,連同去年拘捕後保釋候查的5人,合共14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罪,年齡介乎16至61歲,其中5人被加控「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控罪。案件下周一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待轉到區域法院審訊。警方指,反修例事件以來共拘捕8300多人,當中1400多人涉及暴動罪,有581人已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