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發表反修例示威的專題審視報告,其中一個章節提及新屋嶺扣留中心的拘留安排,認為新屋嶺的結構局限,並不適合用作處理大量被捕人士,包括無閉路電視、電腦及錄影設備。報告指,理解警方所面對的挑戰,但遺漏任何拘留記錄並不理想。另外,新屋嶺位置偏遠,導致運送被捕人士的過程需時很長,811當晚,部份人在被捕時已經受傷,警方紀錄顯示,最少12人送到新屋嶺後,即時向值日官要求接受治理,認為應該將被捕人士直接送往醫院,而並非首先送到羈留設施。監警會指,警方應就揀選大規模拘捕行動的臨時羈留處,檢討及訂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