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對近期有團體要求政府推行記者認證制度表示遺憾,反對官方設立任何篩選記者的制度。記協指採訪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採訪是公民權利而非特定資格,不論記者是學生、義工或是受僱於傳媒機構,均有權採訪。一旦引入任何類似的官方篩選機制,將極易被濫用成截查、驅逐記者的工具,而且官方認證的條件可以隨意改動,拒絕配合官方做法或未獲官方接納的記者,在進行採訪時,將面臨極大威脅和風險,完全違反基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