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810億元「保就業計劃」的執行細節,如果僱主申領補貼的月份,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今年3月,僱主需要向政府交罰款,罰款額不會多過僱主攞到的津貼八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話,是要考慮到人手自然流失的情況。當局又指政策是「保就業」,而非「保人工」。羅致光指,如果僱主收到補貼後,早前被減薪的員工未有受惠,相信市場機制下員工會「流動」向有良心的僱主。

勞僱會勞方代表鄧家彪指,方程式可能有誘因令想「賺到盡」的僱主,裁員同時取盡資助金,只需形式上交少許罰款下,賺取最多邊際利潤,又指當局難以肯定僱主會將補貼用在員工身上,避免在目前環境下減薪。職工盟主席吳敏兒亦指,已經有僱主聘請較廉價的員工,代替原本工作的員工,批評「保就業計劃」無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