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8歲女子及一名68歲男子違反檢疫令,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日至最長的4星期,兩名被告早前在未獲批准下,離開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判刑給予社會清晰信息,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一旦違反屬刑事罪行,遵從規例進行強制檢疫對全港同心抗疫,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