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中四男學生,去年11月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導致一名警長的寓所外牆及窗戶熏黑,他上午在東區法院兒童庭承認一項縱火罪,獲准保釋至7月14日,以等候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裁判官指,被告犯案性質嚴重,若已成年一定會判監,提醒被告犯案時可能認為好小的事,後果可以好大。

案情指,去年11月18日下午,有途人發現被告與一名女子自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途人制服被告報警,女子則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