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香港電台今年二月的一集《頭條新聞》節目,就資料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商務及經發局長長邱騰華表示,希望各界尊重通訊局決定,不要因為立場不同而作不公正批評,香港電台經已表示接受裁決,並向警方道歉,這是香港電台必須做的事。

邱騰華說不願見到港台最近接連被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港台應該嚴肅檢視節目編輯和製作機制,以及管理等,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他明天會應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邀請見面,並聽取意見。邱騰華又說,廣播機構的言論自由在基本法下一直受到保障,然而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亦要屐行港台約章下規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