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一間酒吧,上月底違反社交隔離措施營業,酒吧持牌人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案情指,警方上月25日凌晨到涉案酒吧巡查,發現每桌顧客都有點酒類飲品,酒精銷售佔營業額超過6成,違反餐廳酒精銷售佔營業額,不可高於一半的規定。38歲酒吧酒牌負責人承認控罪,解釋違例是因為對法律認知和敏感度不足才犯案。裁判官告誡被告不應抱僥倖心態,但鑑於酒吧有為顧客量度體溫等其他措施,判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