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形容人大會議將審議通過《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亦是維護“一國兩制”的根本之策,文章指,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在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受到現實威脅和嚴重損害、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本無法自行完成立法的情況下,中央主動從國家層面進行有關立法,正是為了補上國家安全存在的漏洞,把面臨脫軌危險的“一國兩制”拉回正軌及繫上安全帶。中央主動填補法律漏洞,為“一國兩制”修堤築壩,這既是不得已而為,也是權力和責任所在。
文章說,香港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一個突出風險點。這個風險,來自“港獨”組織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日益猖獗,來自反對派毫無底線的社會攬炒、經濟攬炒、政治攬炒,來自暴力恐怖活動的不斷升級,來自外部勢力赤裸裸地干涉香港事務,來自“台獨”“港獨”勢力的勾結合作,無不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無不對國家主權安全造成嚴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