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提到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草案內容,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