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簡介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草案。當中列明,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應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強化執法力量,特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中央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應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展開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提交報告,亦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透過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實施。


王晨指,人大常委會是按憲法和基本法,充份考慮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情況,作出制度安排,與憲法和基本法的原則和規定一致。條文強調必須採取必要措施,在香港建立建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利,依法防範和制止,以及懲治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以及採取反制措施。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及早制定相關法律,積極推動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突出問題,加強專門機構、執行機構和執法力量建設,確保法律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