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男子違反檢疫令,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4星期。

衛生署指,男子在檢疫令未屆滿前,無合理辯解及未經許可下離開檢疫地點,3月25日在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處職員截獲。發言人指,判刑向社會發出非常清晰的信息,指違反檢疫令是刑事罪行,政府絕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