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審議訂立香港國安法,禁止在香港顛覆及分裂國家等四類行為。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認為,中央會將內地相關刑法對顛覆及分裂國家的定義,照搬到香港國安法中。他指條文細節有待公布,不過現時中央代香港立法,憂慮中央可能認為本港法院未必明白法例精神,會由內地處理相關罪行。

對於香港國安法列明要禁止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張達明擔心中央會如何演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