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期「保就業」計劃明日開始接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僱主可以選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個月,作為計算6至8月的薪酬津貼,津貼要全數支付員工薪酬,受薪人數不應少於3月份的受聘人數,否則有罰款。他指,有關要求是失業「防洪」設計之一,促使僱主盡量保持三月份的人手,並會收集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資料,如果僱主沒有信守承諾,可能會失去申領第二期津貼的資格。

羅致光指,面對全球經濟可能已進入蕭條期,疫情未知何時結束,應秉持同舟共濟的精神,才能渡過漫長的經濟寒冬,政府協助僱主支薪,僱主更要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協助僱員保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