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長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反駁有人質疑人大常委會為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是毫無根據。她說,國家安全從來不是香港特區的自治範圍,亦不單是香港的事務,影響全國14億人民,顯然是屬於中央事權。全國人大亦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有權就香港特區作決定,確保憲法適當實施,當人大通過有關決定後,人大常委會制定全國性法律,從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由香港特區公布實施。
鄭若驊說,盲目詆毀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絕不理性,現時是時候面對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需要的問題,由於特區政府無法完成,在國家層面進行工作完全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