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審理支聯會本星期日舉行「六四遊行」的上訴申請。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在聆訊上批評警方以限聚令和疫情為由反對遊行,是濫用抗疫打壓言論自由,支聯會已承諾當日會遵守社交距離的限制。副主席鄒幸彤表示,但警方完全沒有分析評估過遊行對公共衛生的風險,只是一刀切指遊行違反限聚令並不合理。
警方代表指,公安條例訂明警方有責任保障市民人身及生命安全,認為遊行難以遵守防疫措施,如戴口罩或社交距離,參與者有可能是隱形患者,因此遊行仍有機會對市民的生命構成威脅。警方又指政務司長可豁免聚集,但只涉及影響政府運作或者涉及影響公眾利益的特殊情況,遊行不符合豁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