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團發聲明,指大律師公會質疑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的合法及合理性,是完全缺乏法理依據,認為大律師公會如果不是未能理解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就可能是別有用心地加以歪曲。港區人大的聲明指,眾所周知,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的事權,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中央雖然授權給香港為國家安全立法,但從來沒有喪失中央本身的事權。聲明奉勸大律師公會的負責人,應該認真再閱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真正認識和接受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真正理解什麼是人大作出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