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不同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例,美國至少有20項,包括國家安全法、美國愛國者法案、國土安全法、情報改革與恐怖主義預防法、外國情報監控法等,英國也有叛國重罪法、政黨選舉及全民投票法等,加拿大有國家安全法、加拿大安全情報機關法等,可見每個國家都有職責維護國家安全主權。李家超表示,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修例風波的暴力不斷升級,有恐怖活動的風險,嚴重觸碰一國原則的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周日暴徒的行為亦印證港區國安法的必要和急切性。他強調港區國安法只是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份子,保護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
議會陣線毛孟靜批評李家超未有提及很多有國安法的國家,都有真正的三權分立和強大的傳媒,批評李家超不誠實和持有雙重標準。李家超反駁毛孟靜是多重標準,批評她無視外國有多項國安法,強調立法的原則已指出不會影響港人的合法權益,反映國家重視保障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