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發表聲明,回應大律師公會質疑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的合法和合理性。政協委員認為,公會說法並無法律依據,罔顧事實,缺乏基本邏輯常識,是對香港社會不負責任和蓄意誤導。
聲明批評大律師公會,對草案妄加揣測,完全拋棄法律專業團體的嚴謹及求實精神,奉勸公會以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不要再刻意誤導市民。聲明又重申,中央授權香港為國家安全立法,但從來無放棄中央本身的事權,亦對維護國家安全有最高的權力及最終的責任,強調中央授權全國人大立法,是具有充分法理依據,完全合法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