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正式頒令,批准新聞界有權查閱選民登記冊,但公眾查閱權被禁止,選管會稍後會循正式程序,修訂相關規例。記協發表聲明,不同意政府要求,只有經政府新聞處審批的記者,才可以查閱選民登記冊的安排。
記協指,法庭並無對新聞工作者的界定作出限制,又質疑記者的申請由政府新聞處審批,並有最終決定權,是不符合條例有關新聞工作應得豁免的定義,擔心今次開先例的話,會變相成為官方記者認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