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本台節目表示,對於港區國安法草案針對的分裂國家等4種行為,認為條文用字是相當廣闊和模稜兩可,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等用字,可以有不同演繹,形容條文是魔鬼在細節,加上在過程中港人是無法參與,因此港人擔心是可以理解。